苏州市出资3300万元为居民办民生保险

25.03.2016  11:05

      2016年,江苏省苏州市出资3300余万元,为全市所有城乡户籍居民购买保险, 居民个人不需承担保费,自然列入保险保障范围。保险险种由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保险和居民家庭财产保险两部分组成。

      该市自2012年在全国率先实施民生保险的4年来,发生理赔案件近3万起,保险机构向受灾居民支付理赔款9550万元。特别是2015年4月发生的风雹灾害,造成该市吴中区、高新区部分乡镇(街道)居民屋顶、窗户、热水器、空调外机受损,共有2.58万户居民家庭获得近1000万元的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理赔。

      今年,苏州市将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不断提高保险覆盖面,有效发挥保险在灾害风险转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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