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措施规范社区矫正监督

27.11.2015  13:40

  近年来,遂平县检察院通过七项措施,不断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构建网络信息平台,让社区矫正执法与监督一体化。构建公、检、法、司网络信息平台,通过具体社区矫正交付、接收和宣告程序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

  设立矫正人员专项档案,由专人专项管理,建立特殊帮教机制,加强经验积累和总结,完善社区矫正工作。

  建立矫正人员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一个季度或半年互通情况,及时掌握和纠正矫正中发生的问题,避免问题被忽略或搁置,针对个别特殊情况,沟通和商议解决办法。

  建立呈报减刑材料及收押入监备案情况审查制度。对于改造较好的适用于减刑的被矫正人员,呈报减刑材料时,由监所检察科审查备案并报主管领导签字。同样,不再适用于社区监外执行改造的,其收押入监手续也必须建立呈报审查制度,由主管领导签字备案。

  重点监督“特殊人群”及正反典型,强化对他们的帮扶、教育和转化。严格监督“刑罚矫正期限”,防止“过期矫正”“延期矫正”或“提前解除矫正”。

  建立社区及社会民众监督专栏,阶段式公布被矫正人员情况。主动公布矫正单位帮助教育改造管理情况和检察机关监督电话,扩大社会宣传,接受社会监督,构建社会化全民帮教的矫正模式。(曹芸李红)

  原标题:七项措施规范社区矫正监督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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