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后两度肇事 安徽小伙仪征被诉获刑九个月

20.07.2015  12:16

  7月17日,经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安徽小伙王伟有期徒刑九个月。这也是他时隔七年,第二次以交通肇事罪获刑。 

  2008年农历二月初二凌晨1点钟左右,安徽小伙王伟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到仪征境内243省道与春江路交叉口时,与驾驶正三轮摩托车的刘某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刘某某受伤,三轮摩托车乘坐人朱某某当场死亡。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王伟负该事故全部责任。鉴于王伟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并获得了谅解,最终王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三年后驾照吊销期已满的王伟,经过学习又重新考取了B2驾照。考虑到大货车赚钱来得快,经济拮据的王伟便向亲戚朋友举债买了一辆大货车,再一次干起了货运司机的行当。 

  时光飞逝,时隔7年后的2015年,还是农历二月初二,这天的晚上9点钟左右,悲剧再次上演。王伟驾驶着货车,准备将满车的二石灰送往仪征某厂区,不料因为严重超载,当行驶至该市308县道路段时,只因疏忽大意,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闯下一死一伤的大祸。 

  庭审中,王伟忏悔不已,一再表示:自己曾经驾车发生过交通事故,本应比别人更加小心谨慎才是,但因自己再一次的疏忽,导致又一次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感到对不起死者的家属和伤者。对法院的判决我坚决服从,并牢记血的教训,好好做人。(文中人物为化名)   (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