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七处停车,市民可以对收费者说“不”

12.06.2015  15:09

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城区多处空地上并未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却有人上前收费。昨天,记者走访城区部分路段,据粗略统计,有七处存在违规收取停车费的现象。记者将这些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归纳,可分为个人擅自圈地收费、物业占用公共区域私设停车位收费、自有场地未经备案私自收费等三种类型。

 

现象一大妈大爷“占地为王”擅自收费

 

近日,市民韩女士驾驶汽车到市人民公园旁的照相馆取照片。她将车停入公园门前施划的停车泊位后,一名手持发票的大妈前来收取停车费。韩女士解释道,自己取照片只需要一两分钟时间,很快就可以将车开走。但大妈对此不理不睬,并告诉韩女士,只要车停进停车位,哪怕一分钟也要缴纳5元钱的停车费。无奈之下,韩女士只能将车停在人民路的非机动车道上。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市人民公园西大门。两侧的蓝色停车指示牌很是显眼,指示牌下方还能依稀看到“免费”两字的痕迹,大门两侧各有一名大妈进行车辆停放管理。记者刚刚将车开进大门北侧的一处停车位,一名大妈便上前收取停车费。“我们收费是经过公园认可的。”大妈告诉记者,她在这里收取停车费已经多年。这里的四名收费人员原来是公园内的临时工人,由于现在没有工作,就前来收取停车费贴补生活。现在,他们四人分成两组轮流在此收费。

 

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去年年底,他们发现人民公园门前的停车指示牌上的“免费”二字被人擅自撕去,城管人员曾多次重新贴上去,但依然被人撕去。据城管人员了解,人民公园从未认可这些大妈的收费行为。

 

除了市人民公园,位于骥江东路的汇金新寓小区也有一名老人,在小区出入口竖起一块指示牌进行停车收费。昨天中午,记者开车来到汇金新寓,看到一块大木板上贴着“收费停车场”几个大字,一名大爷正在附近巡视,他对每辆停进这里的外来车辆收取5元停车费。他说,如果短时间停车可以少收一点。大爷介绍,他原来是该小区物业公司聘请来的门卫,负责小区清洁等工作。今年春节前,物业公司撤出小区后,他继续在此帮忙打扫卫生,但没有工资。于是他只能在此对非小区的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贴补生活。他介绍,有时一天能收到二三十元的停车费。记者从靖城街道江华社区证实了大爷的说法。

 

现象二自有场地未经备案私自收费

 

在靖江宾馆后侧有一块停车场,入口处一块指示牌上的通告写着:“本店消费者车辆免费停车,外来车辆停车费10元。”昨天,记者将车驶出该停车场时,一名老人前来收取停车费。靖江宾馆工作人员介绍,此处停车场是宾馆自有的,仅供宾馆客人停车。

 

记者了解到,靖江宾馆停车场向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未经过有关部门备案。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徐争鸣介绍,为缓解停车难,鼓励社会公众、个人、企业在条件允许下,利用自有场地开发、开办经营性停车场,但必须从相关部门获得合法经营许可,收费标准自行定价、经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实行收费,同时收费标准必须向社会公众公示,并要有规范的计费方法。

 

现象三物业占用公共区域私设停车位收费

 

家住渔婆新村的方小姐每晚6点多都会开车带孩子前往德诚广场玩耍。前几天,她将车停进布市里街上的停车位,一名身穿“停车管理”背心的老人向她收取5元钱停车费。方小姐在整条路段上都未看到停车收费公示牌,不禁质疑老人的收费行为。老人说,停车位是物业划的,收费是城管、交警等部门允许的。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布市里街看到,北起新西北路、南至团结路的布市里街上共施划了近40个停车位,每个车位上都用箭头标示停车方向,有两名管理人员分别管理南、北两段路面。记者从多个部门了解到,布市里街上的停车收费未经任何部门许可。

 

记者随后来到江平路天成国际大厦门前的广场,广场入口处贴有“停车收费”的明显标识。当记者准备驾车驶入广场时,一名身穿制服的管理员走上前来询问记者前往哪里。当得知记者到大厦一楼银行办事时,管理人员指挥车辆停放后便转身离开。管理人员介绍,大厦前后共有近30个停车位,供大厦工作人员及前来办事人员停车,一般不收取任何费用。“停车收费”是针对一些外来车辆,每辆车收取停车费5元,他们可以提供发票。“收费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方便管理。”该管理人员介绍,他是天成国际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

 

车站路金泰大厦小区附近竖着两块牌子,上面都写着“金泰大厦业主专用车位,停车收费5元,停车时间8:00~21:00”。在车站路与江平路交界处的岗亭旁,站着一名穿制服的停车管理员。记者将车停在金泰大厦下面的一家店门口时,这名管理员走上前要求缴纳5元停车费。记者表示到附近的店里看一看就走,但管理员依然要求缴纳费用。管理员介绍,金泰大厦地段往来车辆较多,门前道路受车辆碾压出现不同程度损坏,金泰大厦物业在此处收取停车费可以用于贴补道路维修费用。

 

在国贸大厦南侧,记者看到入口处放置了一块停车收费的指示牌。但当记者开车进入南侧入口询问管理人员收费情况时,他们表示停车位已满,也不收取停车费。

 

不合规定的停车收费,市民可拒绝

 

昨天,记者就城区这7处停车收费问题,联系了市城管局和物价局,了解到这7处停车收费点都未经过审批、备案,市民可拒绝缴纳停车费。

 

市城管局副局长侯荣伟介绍,沿街道路属于公共区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占用社会公共资源开设收费停车场。徐争鸣介绍,根据我市出台的停车收费管理相关规定,凡利用、租用公共资源开办的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必须由城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再向物价部门备案收费标准,并按照经过备案的价格实行收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本单位空地,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的,收费标准也必须经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同时,各收费停车场(带、点)都必须设立合法的收费标志、规范的收费公示牌、运行状态良好的计时计价器和有明显标志的收费管理人员,方可实施收费,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任何费用。市民如发现有违规收取停车费行为,可拨打8489459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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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新增两个收费停车场

 

今年1月24日起,我市正式对骥江东路、骥江西路、团结西路、江丰路、新西北路、老三院门前、江洲路7个停车带(点),以及中心停车场、街心公园停车场、迎春桥停车场、新跃桥停车场、城管局停车场实行停车收费管理,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和停车管理收费不规范问题。昨天,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又批准两个实行收费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分别是骥江东路老公安局临时停车场和新西北路停车场。

 

七处停车点违规收费

 

1.市人民公园西门口

 

2.骥江东路汇金新寓内

 

3.布市里街

 

4.金泰大厦门前广场

 

5.天成国际门前广场

 

6.国贸大厦南侧

 

7.靖江宾馆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