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商人丁书苗一审获刑20年 罚金25亿元
丁书苗(资料图)
庭审现场
新京报快讯 (记者 李宁) 今日上午,被外界称为“高铁一姐”的丁书苗(又名丁羽心),因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二中院判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
去年9月,丁书苗一案开庭审理。据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1年间,丁书苗为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等,在2008年至2010年间,按照刘志军的授意,为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为刘志军职务调整创造条件疏通关系,先后两次以花钱办事的方式给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钱款共计4900万元。
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査处的目的,丁书苗先后38次给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由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
受审中,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丁书苗当庭认罪。
“我和刘志军认识10年间,刘帮助我挣了很多钱。凡是他安排我做的事情我都尽力去办,花多少钱我都不吝啬。”她在庭审中说。
法院审理查明,丁羽心通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等人帮多家公司中标铁路工程项目,中标额达1800多亿元,丁个人从中非法获利25亿余元。
今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以行贿罪判处她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她15年,并处罚金25亿,共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庞理鹏说,丁书苗被罚25亿元,应该是对个人开出的最高罚金,“从来没听过对个人罚这么多的。”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对公司开出的最大罚单为30亿。今年9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罚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GSKCI)人民币30亿元,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最大罚单。
“这是一种惩罚性罚金,可能跟违法所得有关。”庞理鹏说。
新闻背景:
丁羽心,原名丁书苗,1955生,山西沁水县人,曾在山西以煤炭运销起家。曾任山西省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初,丁书苗因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被警方抓获归案。2013年9月,北京市检二分院已对丁书苗提起公诉;2013年09月24日上午10时左右,丁书苗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16时许,庭审结束,丁当场认罪后,被法警用轮椅推出了法庭,随后被有急救车跟随的警车带离法院。
丁书苗涉嫌与刘志军非法经营数额1788亿元人民币,由北京市二中院受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