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四名”是职权迷路

09.04.2015  11:50

  范子军

  媒体报道,海口市民陈先生遇到一件蹊跷事:他把自家地址通过手机发给亲戚朋友,不料大伙儿来拜访时却纷纷迷了路。原来家门口新建的路有4个名字:博雅路、博雅纵一路、椰博路、凤翔东二横路。

  一条道路有4个名,是道路命名与路牌制作分属不同部门所致,道路指示牌是交警挂上去的,门牌是公安机关制作的,街道办地图上的则是早期地图上的名字。各部门各打各的锣、各敲各的鼓,缺失应有“协奏”,“任性”行使职权,不“迷路”才怪。

  倘若相关部门都能秉持应有的职权谦抑,切实依照法定程序、规则行事,路名确认、路牌制作都尊重主管部门意见,或由主管部门牵头商定,何至于出现一路多名、多路重名的混乱状况?历史或群众认同等因素导致的路名错乱现象也未必没有协调解决办法,主管部门没有用好手中的“指挥棒”,依法、主动、能动地行使职权,同样是不容忽视的重要诱因。

  道路、地址命名乱象并非海口独有,其他地方也都程度不等地存在,在城市改造、开发、建设过程中,或凭官员好恶随意更改、敲定,或被商业资本赞助、买断,或因政出多门擅自命名,等等,已经给城市管理和市民生活造成的诸多负面影响日益显露,完善相关立法,严格规范管理,将其纳入法治轨道显然很有必要。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