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三库一平台”信用体系覆盖全省
记者昨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已于近日出台,这是我省首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规划明确,到2020年,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将覆盖全省。
据介绍,为充实“一网三库一平台”,截至去年年底,我省已实现40家省级部门和13个省辖市1.67亿条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处理;今年,全省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将基本建成。
本次出台的规划纲要,首次提出了“信用承诺全面推行,信用审查广泛应用,信用报告加快推广”这3个“先行先试”的目标要求,其中包括创建3个以上国家和省级信用建设示范城市、20个以上县级试点地区,培育200家左右的信用管理省级示范企业、6000名以上国家信用管理职业资质专业人员等内容。
记者注意到,包括覆盖全社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程、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社会化查询服务工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程等在内的13项工程,被列入我省2015—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5年规划纲要重点关注4个方面建设,即: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
据介绍,打造政务诚信,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加强对政府履行职责的监督考核,将政府部门诚信状况列入机关作风评议重要内容。对公务员,要建立诚信档案,档案信息将作为公务员升职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加强商务诚信建设,重点关注市场诚信、失信行为,要将市场诚信、失信行为信息,作为企业“进入”或“退出”市场依据。
社会诚信建设方面,重点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科教文体、旅游、知识产权、环保、产品质量、资源节约、社会组织、互联网应用及服务等领域信用建设。重点加强对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用记录,规范其职业行为。
司法公信建设的重点是,完善检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加强法院对虚假诉讼预防、惩治力度,加快公安系统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实现人口户籍信息同各地区、各部门的交换共享。
失信行为将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3个等级,每个等级都将有相应处罚。
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成后,将与省级各部门、省辖市和县(市、区)各级平台的子系统互联互通、信息交换。下一步,将实行与国家级以及外省市的互联共享,消除信用信息的“壁垒”和“孤岛”。对信息查寻,也将有相应规范要求。
(转载自2015年3月12日《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