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起执行最低工资新标准 一类地区1630元
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违规者最高可被罚3万元;在历史建筑、公园等,严禁以自建、租赁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江苏省要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最低标准涨到了1630元……今起,一批新规要正式实施,这些或多或少会影响我们的生活。
江苏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从今天起,江苏省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630元,增加150元;二类地区1460元,增加180元;三类地区1270元,增加1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4.5元,增加1.5元;二类地区12.5元,增加1.5元;三类地区11元,增加1.5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多个地区已向社会公布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扬州市区(含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按江苏省一类地区标准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5元。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按江苏省二类地区标准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5元。
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
商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今起实施,这个办法是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对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明确说“不”。禁止外带酒水、设置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再也不能大行其道,违规者最高可被罚款3万元。
此外,这一新办法中还规定,商家提供外卖送餐服务,应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单据。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国家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膳、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
历史建筑、公园等严禁设私人会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住建部等十部门规定,自今天起,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以自建、租赁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
相对于一些地方以关停方式“一刀切”处理,规定列出了四种不同情况的处置方式,比如没有合法手续或者手续不健全的予以关停;有合法手续但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予以停业整治,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此外,有合法手续但经营对象、范围、形式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转型或者停业整治;出租给单位或者个人作为非经营用途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协调产权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
原创稿酬每千字提高到最多300元
《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也是从今天起开始实施,这个办法将原创作品的基本稿酬标准,由每千字30元到100元提高到80元至300元,而原创作品的版税率并未提高,依然为3%到10%。(项凤华 张瑜)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