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组赴扬州盐城检查
4月18日-20日,省人大常委会刘永忠副主任带队赴扬州、盐城两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简称“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依法监督、讲求实效的原则,检查扬州、盐城两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促进消费环境改善、消费结构调整,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忠,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邵伟明、王晨曦、唐健,省工商局副局长孙连才,以及扬州、盐城两市的省人大代表参加。
检查组听取了扬州、盐城市人民政府,两地住建、交通、工商等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专题汇报,检查了两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盐城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峰分局(消协分会)、有关行业协会、商贸企业12315联络站(消费维权监督站),实地了解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的具体工作、存在困难以及意见建议。
刘永忠充分肯定了扬州、盐城两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扬州、盐城市人大、政府高度重视“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将“一法一办法”纳入普法宣传重点,做到宣传教育全履盖,重视放心消费创建、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等消费维权的机制建设;各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贯彻“一法一办法”的工作措施扎实有效,特别是工商部门发挥了消费维权主力军的作用,集中治理消费维权中的热点问题,督促企业履责担责,积极发挥消协职能作用等,取得很好效果,初步建立了全社会的消费维权体系。
刘永忠就下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大格局。细化各级政府领导、企业主体、相关部门、有关组织的责任,解决担当与合力的问题,通过理清责任边界,避免形成工作疏漏。二要有效应对新型消费方式和领域,从法律上、工作措施上提出针对性、务实性的对策,有效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三要更好地发挥各级消协组织尤其是基层消协组织的作用,在法律法规上强化消协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消协组织和群众贴近、知晓率高的优势。四要针对法律法规的原则性与滞后性特点,在实践中积极创新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