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

25.11.2015  17:40
  要实现河北“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快“走出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既是一种客观要求,也必将成为一种新的常态。   近年来,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总体数量和投资额逐年增加,占比持续提升,已成为实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力量。截至2014年底,全省618家对外投资企业中,有500多家是民营企业,项目遍布6大洲74个国家和地区,有力带动了全省过剩产能转移和企业转型升级。   然而,与发达地区相比,我省民营企业在“走出去”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对外投资企业规模不大,总体数量较少;二是对外投资领域较窄,多数集中在国际贸易、资源开发、加工制造等低端领域;三是对外投资层次较低,主要以建立贸易窗口、加工基地为主,利用境外人才、技术、品牌还相对较少,并购核心技术及公司的更加稀少。   分析制约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观念解放不够。不少民营企业家面对国际大市场,仍有“守窝”“守摊儿”思想,不愿或不敢“走出去”。有的地方政府担心本地企业向海外发展会造成资金和人才流失,不支持企业“走出去”。二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战略目标、主攻方向、行业领域、发展项目、投资安全等,缺乏规范组织和科学规划,顶层设计不明晰,缺乏区域及项目的选优和重点。已出台的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审批还存在着部门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多头管理、审批权下放不彻底等情况。三是企业自身不“强壮”。多数民营企业了解和掌握国外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及市场运作模式等相关信息不全面,缺乏既熟悉国际投资规则又具备国际化经营经验的复合型人才,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产品和品牌,核心竞争力不足,有的还面临金融方面的困难。   为此建议,一要加强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建立推动企业“走出去”发展的专门议事决策机构,推动在省、市层面尽快建立政府、银行、信保加企业的“3+1”工作机制,组织商务、工信、财政、海关、外汇管理、银行及信保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强化和落实政策支持。研究出台专门意见措施,把国家已有改革措施及时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国企民企权利同等、机会平等,同等享用市场资源和优惠政策。参照先进地区做法,设立民营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针对优势产能行业,设立省级产能国际合作专项资金,采取贴息、补贴方式支持境外投资项目。围绕做全做强产业链,精心谋划一批高质量“走出去”项目,推动民营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国际化战略。加强民营企业“走出去”专业人才培训,提高内生动力和能力。三要积极回应企业诉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围绕民营企业“走出去”,建立和完善涵盖信息、法律、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的服务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为民营企业建立外联渠道提供方便和机会;在民企人员出入境管理方面,针对对外商务活动随机性强的特点,研究制定更为便利的审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