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私人教练指导三节课辞职了

10.09.2015  15:18

  女青年小裴是六合区某健身馆办了会员卡之后,在体验私人教练指导中,对私教小徐的性格和责任心很满意,决定请他作为“一对一”的私人教练,每次指导提前预约,课程为30节。可她才上了3节,小徐就辞职了。对于健身馆提供的其他教练,她都不满意,于是提出退款。然而健身馆同意更换教练不退钱。9日,六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4月,小裴在这家健身馆办了会员卡,一年100次。这家健身馆提供私人教练服务,她在体验私教课时,认为教练要与她合得来,小徐让她最满意。6月,她购买了30节的健身课程,花了7500元。私教的合同是小徐拿给她签的,收据也是小徐签的字。当时她特别提出这30节课,一定要小徐给她上课,对方答应了。

  小徐针对小裴量身制定了健身计划,可在上完前3节课后,小徐就辞职了。庭审上,小裴说当初购买私教课程是看中小徐的责任心超出其他教练。既然他辞职,而她又对其他教练不满意,便向健身馆提出解除私教合同,要求退回余款6750元。

  被告的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供了小裴办健身卡时签的协议,第29条写着“当原定一对一私人教练服务无法完成课程时,健身会馆具有更换一对一私人教练服务课程教练的权利。”另外代理律师提出,健身教练流动性本身就大,客户应该是可以预见的,而且健身馆愿意提供5位私教,让小裴逐一试课,重新选定,希望法院驳回。

  对这份协议,小裴表示,会员协议是她在办健身卡时签的,而当时她还没购买私教课程,因此这份协议中涉及的私教规定对她无效。她还说,更换教练会打乱自己的健身节奏,万一发生不合理的运动损害了健康,就违背了她健身的初衷。法院将组织调解,如调解不成,择日宣判。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