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市交通事故频发

24.04.2015  23:03

  中国江苏网4月24日讯 昨天,市公安交警支队公布了一季度全市交通死亡事故情况以及死亡人数。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市发生各类交通事故63786起,同比去年上升10.58%。其中伤亡事故804起,死亡179人,受伤774人。

   17点至21点事故发生最为频繁

  数据统计显示,每天17点至21点事故发生最为频繁,总计发生220起事故,死亡60人。对此,交警支队民警提醒:晚高峰时人流量和车流量都非常大,加上道路的光线差,驾驶员的视野不佳,这种情况下的确容易事故多发。因此,晚高峰至傍晚后出行的市民一定提高警惕,遵守道路规则。夜间行车打灯的时候也要注意会车礼仪,在会车时,应将远灯切换成近灯,在超车时也要不停切换远近灯,在前车做出避让动作后,并确认前方是安全的时候才能超车。

  除了晚高峰至傍晚后这一时段,每天11点至14点的事故比例也较高,一季度中午前后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达29人,占总数的16.20%。“中午前后开车容易疲劳瞌睡,驾驶员的警惕性也变差”,交警支队民警建议,“吃完饭需要血管输送更多的养分来消化,脑袋供氧不足,加上春困秋乏夏打盹的时节原因,建议市民吃过午饭后最好不要马上出发,至少要休息半小时”。

   电动车与酒驾仍是两大“杀手”

  据统计,道路交通的两大杀手仍是电动车和酒驾。数据显示,一季度,电动车事故占死亡总数的比例为25.57%,同比去年上升9.76%。交警支队分析,驾驶人员意识不足是主因。“电动车的上路程序相当简单,去店里购买之后立马可以上路行驶,在这过程中并没有上路前的道路安全法规培训,只要有车就能上路,往往缺乏安全意识。”今年2月,1981年出生的市民小苏驾驶电动车在大池路超速行驶,电瓶车时速达40公里以上。结果不幸被一只放置在路边的水桶吊绳绊绕,撞上路边行道树,导致小苏死亡。

  一季度的酒后驾驶死亡事故有21起,致23人死亡,占车祸死亡总数的12.85%。今年1月,51岁的市民毕某醉酒驾驶,在新区振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设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振发路经一路路口,抢黄灯通过路口时,车头追尾碰撞前方同向行驶的电动车车尾,致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受伤,其中乘坐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近半死者是60岁以上老年人

  据统计,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致死车祸多发,几乎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一半。一季度因车祸死亡的老年人有78人,占死亡总人数的43.58%。

  交警支队民警分析,老年人的交通方式以步行、自行车、三轮车为主,安全性本身比较低。老年群体的反应能力和行动速度较慢,所以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时,容易避让不及;其次,老年人群在交通安全方面的意识比较薄弱,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也时有发生。

  3月8日就发生了两起老年人丧命的事故。63岁的市民吴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百合大道新庄新和路口由东向西左转弯经过路口时,与一辆直行的轿车相撞,吴某受伤,经医院治疗无效死亡。据调查,吴某当时左转弯没有注意避开直行车辆,因而不幸被撞。同日,66岁的周女士在驾驶三轮车在滨湖区瑞景道由北往南行驶至清源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进入路口,与由西往东行驶至该路口左转的货车相撞,周女士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驾车族警惕9条“夺命”路段

  数据显示,一季度锡城累积死亡3人(含)以上的道路共有9条,该9条道路(路段)共计死亡人数41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3.30%。交警支队民警提醒驾车族们,“上路”一定要注意这9条“夺命”路段:342省道(锡山段、宜兴段、滨湖段)、240省道(宜兴段)、沪蓉高速、104国道(宜兴段)、312国道、江阴镇澄路、长深高速、230省道(宜兴段)、锡澄路(江阴段)。(邓思佳)

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