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一外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8.07.2015  15:36

  中国江苏网7月28日讯 (通讯员胡瑶钱天碧记者杨照民)近日,医药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筹)在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家外资企业已人去楼空,不在其登记的住所经营,经多方努力,也难以与该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于是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意味着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投资人的信息将被纳入不良信用监管体系,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信贷等方面被限制或禁入。

  据医药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筹)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营异常名录是工商机关对企业实施信用监管的一种制度,旨在对企业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和社会监督。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如果超过3年未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将会被列入全国联网的“黑名单”数据库。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工商机关将采取相应的信用监管措施,其法定代表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部门也会采取相应的限制性措施,即“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