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关于宣布一名外国人居留许可作废的公示

20.09.2017  18: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一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SANDI MOHAMMAD DEDE,男,国籍:印度尼西亚,护照号码:A8783629,居留许可号码:07956202,停留有效期至2018年2月28日。     南京市公安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