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晨刚上班,一份《考勤督察通报》出现在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的内网上。“我就提前了一分钟下班,也要通报呀?”看到自己因前一天上午11点44分刷卡下班被通报,干警小张感觉很懊恼。
“一分钟也不行!今天早退一分钟,明天可能就要十分钟,规范司法行为就是要从强化纪律作风开始。”当监察室主任拿着考勤记录请示小张是否需要通报时,该院检察长黄国梁严肃地说道。
早退一分钟也通报,这是清浦区检察院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的一件平常事。“下班后没有关闭电脑电源”、“案件卷宗没有按规定锁进铁皮柜”、“会议期间翻看杂志……”这些看似细枝末节的小事都在该院的督察通报中被“曝光”。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实行“三查一通报”(现场督查、班中巡查、技术抽查、督察通报)的方式,每天由值班领导带队,持续加强对考勤纪律、办公秩序等纪律作风的督查和安全隐患巡查,发现问题,不论是谁,一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
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也没有“编外”。在同一份督察通报上,除了小张外,还有一名退二线的领导、一名部门负责人和一名检察聘用人员,都是因为迟到或早退两三分钟而“榜上有名”。
通报后怎么办?去年年初,该院出台了《加强检务督察结果运用的暂行规定》,凡在督察中被点名通报的,纪检部门都要对其本人进行提醒谈话;年度内被点名通报3次以上的,个人和部门评先、晋升实行“一票否决”,同时,部门负责人要向检察长说明情况,责令其限期抓好整改。
早上8点25分,督查组正在“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进行督查,今天他们的督查重点是看控申接待中心干警是否在规定时间规范着装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此时,干警小李骑着车着急地冲进了院大门,“谁也不想上‘头条’、当‘明星’”小李幽默地向督查组招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