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冲动女子泼酒精放火烧情人 法院判刑
22.10.2014 14:34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因感情纠葛,女子一怒之下将整瓶工业酒精泼向情人,并欲烧毁对方身上衣物,此后火势失控,导致该男子头面部、胸部多处烧伤,酿成惨剧。近日,无锡市南长法院对该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孙晓红与陈磊在同一单位工作,此后逐渐产生感情。虽然知道陈磊已有家室,但孙晓红依然任由此段感情继续发展。不久后,陈磊不顾家人发对,与孙晓红开始了同居生活。
此后半年多时间里,陈磊碍于家中压力,时不时回妻子处小住,孙晓红对此耿耿于怀,两人亦有过数次口角。2013年12月的某天,陈磊告知孙晓红其正在乡下为老丈人贺寿,几日后方能回来。不料,此事却将孙晓红数月的不满推至了爆发的边缘,在电话中,她提出分手。
陈磊的沉默让孙晓红彻底伤了心。第二天下班到家,陈磊的突然现身并未让孙晓红感到半点喜悦,独酌一番后,她要求陈磊立刻离开,两人便就分手发生了争吵。
就在陈磊准备出门时,孙晓红发觉其当天穿的衣物是当初两人逛街时购买的,便要求陈磊脱掉。换上另一套衣物后,陈磊便默默坐在床头抽烟。
再三催促离开不奏效,孙晓红一怒之下拿起桌脚边一瓶用于擦拭电脑的工业酒精,兜头就向陈磊泼去。陈磊原以为孙晓红只是开玩笑,并未多在意。等孙晓红拿起桌上的打火机时,为时已晚。因看着陈磊新换上的衣物觉得来气,孙晓红拉起陈磊的袖口,将点着的打火机凑了上去……
孙晓红因故意伤害罪被诉至南长法院。考虑到案发后孙晓红积极赔偿陈磊,有悔罪表现,法院最终认定其故意伤害罪成立,并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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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4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