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临近南京一事业单位怕“摊上事”取消正常福利
新华报业网讯 眼瞅着快要到中秋节,发不发月饼又成了市民热议的话题。去年12月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明确规定江苏一年节日慰问品人均标准总额不能超1000元。记者采访了多位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职工,发现有单位已悄悄按规定发福利,有单位怕“摊上事儿”啥都没有。
有些人中秋福利不“缺席”
江宁区某局工作人员中秋节按300元标准发 四样礼品
“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发放福利,人均总额不超过1000元”,昨日下午,记者与江宁区某局一位熟识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他向记者介绍,目前局办公室正在操办中秋福利的事情,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四样礼品,初步决定是月饼、鸭蛋、板鸭和水果,都是些正常礼品,算是象征性的节日慰问。
这位工作人员还介绍,之前的端午节,他们也是准备的四样礼品,粽子、鸭蛋之类的,每人的标准为200多元,而剩下来的人均400多元的福利标准留到春节前发放,因为春节是最重要的节日,所以档次跟标准相对会高一点。“总的标准不会超过1000元,我们内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该人士还说,虽然不是什么高档礼品,可在过节这么重要的时刻,发点东西表达一下单位的关心,还是很必要,很暖人心的。
雨花台区某机关单位按标准300元发 聘用员工也有
“我觉得没什么好回避的,既然总工会都出台政策了,有什么不好公开说的?”昨天上午,当记者就中秋节单位发放福利情况采访雨花台区某机关单位时,该负责人的回答并没有隐晦难言的意味。据介绍,虽然还不知道中秋节具体发什么,但发放标准该机关从编制内人员到聘用人员都已经十分清楚。“钱是肯定不会发的,要发也是实物,但肯定是在规定标准之内。”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同于此前过年过节碰运气,看单位是否胆子够大,自总工会确定各地节日慰问品总额标准后,所在单位就已经按照规定执行了,今年中秋的标准是300元实物,聘用人员和在编人员待遇一样。“虽然不多,但大家都一个标准,心理上很平衡,至少过年过节也有东西正正当当往家里面拿了。”
秦淮区某事业单位按标准发放,每年共1000元福利
“总工会都下过文了,要求保障员工的正常福利呢。”秦淮区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虽然还没收到中秋福利,但领导已有意向发。“东西可能不多,比如说给点月饼券、水果什么的,毕竟过节嘛,也算是对员工努力工作的一点认可。”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自从总工会下文后,单位领导按照一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东西包装也没有那么讲究,也不会过度包装,有时就是特别实用的劳保用品,比如说洗发液、卫生纸什么的。“实际上有多少人会特别在意东西呢,就是图个感受吧,不然老觉得被单位冷落了。”不过,他坦言,现在氛围紧张,领导对于发东西也没那么张扬,比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