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速、稳、细”调解交通事故纠纷

15.03.2017  12:34

近年来,徐州市鼓楼区司法局吸收大调解工作经验,结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特点,总结出“速调、稳调、细调”三种调解工作方法,实现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成功率100%、涉案上访为零的良好效果。

一是运用“速调法”,以理说服人。为迅速化解简单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着重速调速决,迅速控制局面,迅速固定单一争议,迅速制定方案,防止出现无序情况使矛盾升级,最大限度降低化解难度,求得矛盾在最短时间内得以平息。在调解过程中,对当事人释惑解疑,宣传法律,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运用“稳调法”,以法教育人。为有序化解疑难复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首先梳理出若干焦点争议,采取滚动推进的方式将分歧最大的争议点缓释解决。同时预备可及时进行替代的化解方案,以应对疑难复杂纠纷中当事人的诉求变化。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该局联合区法院、交警部门组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合议庭,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由调解员及时引导或代理当事人经司法途径获得救济,促进当事人“信法”。对经调解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的,积极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固化调解协议成果。

三是运用“细调法”,以情感化人。耐心化解求偿过高类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讲究不急不躁,面对事故责任、赔偿项目已无异议,但受害方求偿过高的情况,做到“二早一反复”,即:早宣传,在调解伊始即对纠纷中涉法内容进行针对性的法治宣传,为双方确立心理底数;早设限,及时制止当事人提出的过高要求,使调解始终合理合法;反复攻坚,在赔偿金额趋近一致时,更要加紧沟通协商工作,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各方切身感受到调解工作的细致,赔偿标准的公平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