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多措并举鼓励停车场建设 每个泊位最高补助2万元
23.12.2014 11:39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22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鼓励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主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市区两级财政将对停车设施建设资金实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地下停车库每个泊位补助2万元,地上停车楼每个泊位补助1万元。
《规定》要求公共停车设施用地优先纳入储备和供地计划,鼓励土地使用权者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也可通过BOT、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引入其他投资主体进行建设。新建公共停车设施泊位数达到100个以上的,原则允许配建不超过30%的商业面积。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还可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权范围内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悉,《规定》涉及的公共停车设施指独立建设运营并对社会开放,为满足社会公众停车需求的立体停车设施,主要包括自走式、机械式地下停车库和停车楼等类型,不包括地面停车场及建筑物应配建的停车设施。 (王世停)
编辑: 廉昕朦、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3.12.2014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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