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座“高炮”明年6月前全拆除

07.11.2014  11:32

  高速公路禁区违法广告设施成焦点  

  连续报道

  新华日报上周五头版报道《禁设区162座“高炮”仍矗立》引起广泛关注,副省长史和平也就落实整治措施作出批示。6日,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违法广告设施治理工作会议,明确明年上半年前将这162块广告牌全部拆除。

  2011年,全省开始对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广告设施进行集中整治,截至目前,累计修复出新广告设施4922块,迁移和拆除广告设施2042块。但因各种原因,在建筑控制区内仍遗留不少违法广告设施,由此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少数广告业主铤而走险进行复建或新建。管理部门遭遇不同程度的聚众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游庆仲介绍,新一轮建筑控制区违法广告设施治理工作启动后,目前已拆除139块违法广告设施,剩余162块正在积极组织强制拆除,其中苏州57块、无锡42块、常州和泰兴各13块、扬州11块、泰州7块、镇江4块,盐城、淮安、宿迁各3块,连云港2块,南京、南通、昆山和沭阳各1块。

  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召集交通、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门共同研究推进实施办法,按照《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集中整治明确由各市、县政府牵头,同级城管、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以及相关高速公路沿线乡(镇)、村(社区)共同参与,联合执法、联动执法。

  进入强制拆除程序后,各市县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将派员共同参与。工商部门全面对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违法广告设施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城管等部门将违法广告业主列入黑名单,在违法广告设施拆除前停止审批其新增广告设施。此外,在审批合法广告业主的设置申请时,须与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提前沟通,防止审批点位于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省公安厅负责人明确,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故意殴打他人、聚众扰乱秩序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吕妍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