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检察创新监管确保办案质量

26.05.2015  10:46

  本报讯(通讯员殷勇斌朱宏俊记者郎建强)今年以来,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通过“五查五表五个百分百”的案件监督管理模式,让案件检查形成合力、案件监管形成常态、案件评查形成刚性,使监督更加规范、全面。

  案件检查形成合力,促进质量提升。案管部门与案件办理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实行案件质量自查、互查、专门查、回头查、备案查“五查”全面监管模式。自2014年试行主任检察官以来,案管部门适应改革的新要求,加强对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的案件检查。领导对报备的案件通过备案查的方式监督检查,案管部门可以随时专门检查或对已查案件通过回头查的方式检查所通报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案件监管重在平时,强化过程控制。按照案件管理职能从事务管理、流程监控、信息统计、检务公开等日常监督管理范围,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每周形成案件管理表、流程监控表、统计分析表、信息公开表、整改反馈表等五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的人员按照设定的表格分类逐一填写,对提醒事项、整改情况均作了明确规定,都需要在备注栏中体现。并在与办案部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纠正整改意见,既消除办案部门与监管部门间的对立,又能共同提高,形成共识。

  案件评查敢于较真,加强整改到位。积极推进案件评查工作,每月实现案件百分百评查、百分百剖析、百分百通报、百分百整改、百分百问责的五个百分百案件评查机制。全院抽调业务骨干逐案参与案件评查,将案件评查升格成为检委会的决定,增强刚性约束,对屡查屡犯以及执法过错的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启动调查问责。

原标题:

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