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百人以上企业须建立安全监管机构

17.05.2015  10:23

  (记者 周建越)昨天,高新区举行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市委常委会有关四个“狠抓”力促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区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并部署了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市委常委、高新区工委书记浦荣皋要求,要狠抓落实、狠抓督查、狠抓处罚、狠抓问责,一丝不苟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今年以来,高新区区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基本稳定,与去年同期相比,1-4月事故起数下降61.54%;死亡人数下降33.34%。当前,高新区正加快推进三级挂牌隐患整治,对全区50个政府挂牌隐患实行“一案一档”,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个到位。同时,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了对重点领域和场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全部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要求与期限、明确整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明确跟踪督办部门与督办责任人;对于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下一步,高新区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凡10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专职人员,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监管部门将严格行政执法和事故处理,坚持抓基层基础,消除监管盲区。同时加快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年内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必须达到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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