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财政局协助规模骨干、高成长型等企业办理应急资金

13.11.2014  12:04

  去年底,扬州市财政局设立了2亿元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根据规定,企业申请应急资金,单笔原则不超过其到期贷款本金的70%,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一年内,同一家企业申请使用应急专项资金,最多不能超过4次。应急资金占用费仅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80%执行,按实际使用天数收取。 

  今年以来,宝应县财政局积极协助有需求的规模骨干、高成长型等企业办理应急资金,以帮助企业在发展中“爬坡过坎”。截止10月底,已累计为5户企业协助办理6笔市级应急资金,金额达26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