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虎”斯鑫良被立案 被指十八大后不收手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称,经最高检审查决定,依法对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斯鑫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斯鑫良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他人出资安排打高尔夫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据通报,斯鑫良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斯鑫良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报道显示,斯鑫良是浙江省落马的“首虎”。根据公开简历,斯鑫良是浙江土生土长的官员,1950年出生的他,仕途起步于老家东阳,曾任东阳县食品公司经理,东阳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东阳市(县)委副书记,浦江县委书记,湖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等职。
2001年,斯鑫良从地方调任省城工作,当年斯鑫良短暂任职浙江省委宣传部长后,改任省委组织部长,后于2002年进入省委常委班子,晋升为副部级干部。2010年,年满60岁的斯鑫良转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职务,2013年2月届龄退休,不再担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
另据公开报道,斯鑫良最后一次正式露面是在今年1月18日。时任省委驻杭督查组组长的斯鑫良一行在杭州开展督查。在督查中斯鑫良多次嘱咐,杭州市各级党委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紧紧围绕反“四风”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这个主题。
就在落马的前两天、2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还发布了斯鑫良的消息——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走访慰问在杭省直单位的副省以上老同志,向他们致以节日问候——这些“老同志”中就包括斯鑫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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