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馒头引官司:徒弟开店抢师傅生意 双方大打出手

14.04.2015  10:13

  新华报业网讯 同一条街上,相距不过百米开了两家馒头铺,两店店主还有师徒关系。不过,当初徒弟拜师时,承诺学成后决不在一条街上卖馒头,不想学成后却食言了。这下师傅不干了,两家为此多次发生纠纷,最后还打了起来。

  王平一家来宁创业,在南京河北大街开了一家馒头铺,时间久了,生意慢慢好了起来。因为都是外地人,王平和邻居陈珍关系很不错。陈珍的小叔子李亮没什么特长,在陈珍的帮忙下,想跟王平学习做馒头,王平二话没说就同意了,不过只提出一个条件,学成之后不能在一条街上开店卖馒头。当时陈珍一口答应了下来,还打了包票。

  转眼半年过去了,李亮也算学有所成。令王平没想到的是,就在与其店铺相隔不到百米的地方,李亮盘下一个门面,开起了馒头铺。王平非常生气,多次上门交涉,可每次对方口头承诺很快就不做了,转身依然我行我素。时间久了,原本关系不错的邻里越来越冷漠,还经常发生口角纠纷。

  2014年4月,王平的儿子给顾客送馒头返回店铺时,发现李亮的馒头店又在卖馒头,当即与店里的人理论起来。当时,陈珍和女儿以及几个亲戚都在现场。听到吵闹声,王平发现是儿子与对方发生冲突,当即带着妻子、女儿跑了过来,双方厮打了起来。闻讯赶回来的李亮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赶到现场,陈珍因受伤较重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出现脑震荡、头皮血肿、腹部软组织等,在医院治疗11天才出院,花去医药费8000余元。事后,陈珍将打伤他的王平及其儿子王小昆告上法庭,索要各项赔偿1.1万余元。

  近日,该案在建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双方遇事均没有采取正确的解决方法,对损害的发生均有一定的过错。王平、王小昆应负纠纷的主要责任,对陈珍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陈珍负次要责任,自担40%。最终,法院判决王平赔偿陈珍6000余元的损失。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