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食安办细化落实食品企业第一责任
22.09.2015 18:0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是建立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与生产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亮证亮照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记录查验制度,做好防鼠、防蝇、防虫等防护措施,按规定处理餐厨废弃物。二是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履职报告制度。年度定期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职报告会,要求各食品企业报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情况,相关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等,自觉接受监督。三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突出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突出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突出学校、单位食堂,试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宝应县市场监管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2.09.2015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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