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下放46项行政权力到江北 一些事在江北就能搞定
以往要跑省级机关才能办的事,如今不用过江,在南京江北就能搞定。江苏省政府办公厅11月16日公布了《关于赋予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部分省级管理事项权限的通知》,江北新区管委会获得了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赋权。
省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赋予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46项权力。其中,行政许可25项,行政确认11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
从这份赋权清单看到,在投资管理方面,涉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企业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等事项。在市场准入方面,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与退出审批,地方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食品经营许可等,都可在江北新区办理。经济综合管理方面,原先办理退休审批、工伤认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等事项,需要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现在全部下放到江北新区。另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社保登记等也都一并下放,省直管行业统筹单位除外。
还有,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审批,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批都属于省商务厅的行政许可项目,这次一并下放给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举办营业演出活动审批行政许可权在省文化厅,这次通知明确,除了涉外及港、澳、台营业演出活动,其余的行政许可都下放到江北新区管委会。据了解,这次的赋权清单里有投资管理类共20项权限,包括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交通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等。
《通知》还要求,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管理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服务效率。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和业务对接,及时协调处理赋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赋权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这是江北新区成立以来,首次获得省级管理权力。此次赋权为江北新区创造了更加优良的政策环境,将能进一步激发新区体制机制活力,推动创新发展。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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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