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废止25项强制性地方标准

06.09.2016  19:42

        昨天,江苏省质监局官网发布公告,江苏拟废止25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还有47项强制性地方标准拟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据了解,这次强制性标准的废止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江苏开展了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拟废止的25项强制性地方标准中,包含《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装饰质量标准》 等。《电动自行车用充电设备安全要求》等47项强制性标准拟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目前,拟废止的强制性标准目录正在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5日至11月3日。

        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江苏省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钱建芬)

来源:  金陵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