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发展改革委再减2项前置审批事项

04.03.2016  16:15

  2月底,经市政府和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同意,扬州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程序,主动取消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批复2项前置审批事项。今后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项目单位仅需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工程概算书、概算审核报告以及专家审查意见等少许申报材料,取消的审批事项只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办理即可。

  新政实施首日,一直因缺少规划和用地手续而“卡壳”的文汇西路西延工程,在当天就完成了初步设计审批流程。通过进一步简化前置事项,既缩短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时间,也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在办理独立选址用地过程中国土和发改两个部门审批互为前置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