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村(社区)法律顾问建设实现“三有”

22.02.2017  18:05

近年来,靖江市司法局以满足社会基层法律服务需求,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到有效供给为目标,全面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率100%和村(社区)法律服务网点铺设率100%的“双百目标”。

一是服务项目“有标准”。 制定出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通过落实管理体系、量化考评指标、明确工作职责,探索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轨道。建成“以司法局管理为主,镇(街道)、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监督管理为辅”的四级联动、分类负责的监督管理机制,细化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定期上门服务、编写工作日志及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指标化、系统化,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二是服务基层“有阵地”。 实体建设提质扩面,在全市261个村(社区)全面铺设法律顾问服务站点,由各村(居)委提供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必要办公设施。宣传媒介提档扩容,在村社区公示栏定期更新、公布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相关信息;制作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系卡,标明服务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发放至每位村(居)民;通过手机短信提醒、村(居)微信群、QQ群发布顾问坐班预告,方便群众按需选择。

三是服务内容“有特色”。 在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规定动作”的同时,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延伸段”建设,提升服务品质,体现服务特色。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试点开展常态化、全方位的村务、居务“法律体检”,建立法治健康档案。大力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调委会的疑难纠纷案件调处工作,引导群众以合法方式、正常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结合当前热点问题,在广泛征求村(社区)意见基础上,确定年度课程“菜单”,面向村(社区)两委班子、党员代表、小组长、村(社区)调解主任开设“律师大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