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公安局荣立集体一等功

04.07.2016  11:12

省政府近日专门发文,给在今年4月22日火灾事故救援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靖江市公安局荣记集体一等功。

 

4月22日,我市德桥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直接指挥下,市公安局全警出动,及时启动“一级战备”响应机制,第一时间疏散火场及周边群众,全力保障交通和灭火物资、器材。配合消防官兵全面开展灭火救援,经过18个小时的艰苦鏖战,成功扑灭大火,保护了139个危化品储罐和毗邻石化企业的安全,避免了周边数十平方公里区域以及长江水体发生特大灾害,赢得了战斗的全面胜利。

 

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给省公安消防总队等7个单位和程建东同志记一等功的决定》(苏政发〔2016〕73号文),靖江市公安局与省公安消防总队、南京市公安消防支队、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一起被记集体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