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出台非共识性人才认定办法

03.04.2019  13:41

记者昨日从市委组织部人才科获悉,市委组织部和市人才办新近出台《靖江市非共识性人才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人才认定过程中破除论文、职称、学历限制,突出市场认可与同行认可,有效促进人才评价科学化。

办法》认定的非共识性人才对象包含三类:带项目到靖创业的优秀人才、企业高薪聘请的创新人才、获得行业权威举荐的特殊人才。办法不对人才年龄、学历、职称、论文等条件做任何限制,仅须满足如下要求:对于创业人才,所创办的企业三年内累计开票销售不低于2000万元,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累计不低于100万元;对于创新人才,计税薪酬不低于40万元/年;对于获得举荐的人才,至少获得3名行业权威举荐,举荐人包括“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会长、高校院所相关学科带头人。

根据《办法》,符合相应类别要求的人才即可向市委组织部提交认定申请,组织部门组建非共识性人才认定小组,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方式开展认定。获得认定的人才可享受我市最高100万元“购房券”、3年免租金居住人才公寓、最高18万元生活补贴等待遇,同时享受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服务,并可优先获得人才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