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四抓四强”深入贯彻学习《慈善法》
为更好地扶持发展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慈善公益活动,近期,扬州市广陵区民政系统开展学习宣贯《慈善法》活动。
一是抓学习解码强思想。充分利用慈善日、减灾防灾日、助残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慈善法》和《在全国系统学习贯彻实施慈善法培训班的讲话》,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逐级组织学习培训,认真、逐条学习具体条款,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慈善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到民政系统领导干部人人皆知、准确理解,具体经办人员熟练掌握、准确运用。
二是抓风险排查强规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梳理有关慈善活动的管理规范,落实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度报告、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发展慈善信托等改革创新措施,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排查慈善募捐、捐赠、服务等各项慈善活动以及慈善财产管理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列出法律风险排查表,有效规避潜在法律风险行为的发生。
三是抓改革举措强落实。一方面大力扶持发展慈善组织,培育发展各类慈善主体,降低慈善组织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激发慈善组织发展活力,增强慈善组织自治服务功能;另一方面实行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方式。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惩处,增强慈善组织的自觉性。
四是抓活动开展强宣传。组织开展多层次慈善表彰奖励,普遍推行志愿服务记制度;推进慈善超市、社会捐助站点建设和运营机制改革;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结对帮扶、无偿献血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充分运用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慈善法,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使慈善法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发社会环境,使慈善精神成为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