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万田、张姬雯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09.03.2016 11:59
本文来源: 档案局
根据苏委2016〔217〕号文精神,省委决定:陈万田同志任省档案局党组成员;免去张姬雯同志的省档案局党组成员职务。
根据苏委2016〔218〕号文精神,省委同意:陈万田同志任省档案局副局长、省档案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张姬雯同志的省档案局副局长、省档案馆副馆长职务。
本文来源: 档案局
09.03.2016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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