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依法规范 推动阳光动迁 南通市努力将房屋征收工作做成民心工程

19.10.2016  21:08
 

近年来,南通市区突出阳光征收、平安征收,举报投诉量、新案发生率显著降低,矛盾纠纷总量逐年下降,并基本杜绝了野蛮拆迁,形成了“依法征收、和谐征收”的工作格局,房屋征收工作在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中连续两年保持零投诉。

一是坚持依法动迁,杜绝强制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严格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启动,严禁强行搬迁。同时理清征收决定程序、征收补偿决定程序、征收强制执行程序,并制定了征收合同格式文本,培养了一支依法征收程序员队伍。出台了规范集体土地征地房屋补偿安置管理的意见,明确了集体土地房屋动迁适用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区分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分别实施相应的强制执行手段,推进裁执分离。对部分集体土地协议拆迁扫尾项目,开展定点征收、依法扫尾。

二是推进阳光征收,补偿公开透明。推进以补偿结果公开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出台了《关于做好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与征收工作同步主动公开的10项内容,并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梳理成包含三大程序、38个业务节点进行规范。适时组织对动迁补偿政策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动迁补偿水平与市场变化相适应,维护好被动迁人合法利益。

三是理顺体制,强化行业管理。建立以区为主体的房屋征收管理体制。禁止市区拆迁公司直接作为征收实施单位,改由区政府组织各个街道设置征收服务站负责,征收服务公司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完善监管机制,对“野蛮动迁”坚持露头就打。2013年以来,共查处违规企业7家,3家被暂停承接业务,6家被通报批评,4人被取消上岗资格,13人被暂停上岗资格。该市被确定为全省住建行业唯一的“党建创新试点示范基地”。

四是完善调处机制,强化矛盾化解。健全了村居(社区)、乡镇(街道)、区和市四级调解机制,推动被动调解向主动调解转变。其中,市级房屋征收部门积极参与诉调、复调、访调“三个对接”;区级发挥属地政府服务管理方面的综合优势,及时化解本区域内的重大矛盾纠纷;街道调处中心依托征收部门与征收(拆迁)评估机构、服务外包单位,发挥其身处一线,具有政策明、人员熟、情况清、信息灵的优势,争取第一时间化解一般性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