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防空警报试鸣日期由每年12月13日调整为9月18日

11.09.2015  12:20

从1996年开始,每年12月13日,南京市全市都会试鸣防空警报。不过今年起,全市防空警报的试鸣日期将调整为每年的9月18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9.18”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民防局《关于全省统一“9.18”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确定从2015年起,每年9月18日为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经市政府同意,本市放空警报试鸣日期由每年的12月13日调整为每年的9月18日。为保证市民活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根据省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统一下达的防空警报试鸣指令,鸣放防空警报。

二、试鸣防空警报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9分,防空警报试鸣顺序如下:

10:00-10:03鸣放预先警报

10:08-10:11鸣放空袭警报

10:16-10:19鸣放解除警报

三、“12.13”国家公祭仪式活动的警报鸣放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决定执行。

四、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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