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调整财政体制 保障镇级财政运转

15.12.2014  14:17

  为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进一步理顺县与镇(含街道)区财政分配关系,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近日,阜宁县政府发文对镇区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这次财政体制调整原则是:坚持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坚持统一规范、公平合理;坚持激励先进、鼓励增收;坚持财权与事权相统一。 

  新体制对各镇区收支范围、预算级次、财政收支基数、转移支付补助或体制上解、财力结算分成办法进行了重新确定。在支持重点镇区发展、鼓励镇区做大做强、鼓励引企入园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调动了镇区培植财源、做大做强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新体制足额安排镇级各项人员经费、社会保险经费和公用经费,保证了镇级财政基本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