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旅游市场整治瞄准淡季游

03.12.2015  22:53

    从今年旅游淡季开始,阜宁旅游局将对旅行社、酒店、景区、农家乐等“踩红线、闯雷区”,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处以摘牌、降级、取缔、停业整顿和警告等处罚,进一步完善长效的旅游市场退出机制,并把2016年作为“阜宁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这是阜宁首次将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瞄准淡季市场。

    通过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旅行社安排强制购物、强迫自费项目,导游、领队索要小费,诱骗或变相诱骗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行为;旅游经营者对可能影响游客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场所和旅游项目未事先告知游客和明确警示的行为;旅行社未按规定为旅游团队安排导游或领队的行为,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中止服务的行为;景区擅自提高门票和景区内其他收费项目价格的行为;景区不符合规定而开放接待游客及景区超过最大承载量的行为;经营者未按照质量等级标准向游客提供相应服务,或者擅自使用、提升等级标志、称谓的行为;旅行社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领队资格的人员提供导游、领队服务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