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五走访”提升社区矫正质量

17.08.2016  21:35

近日,阜宁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走访工作重新予以完善,明确了“五走访”要求,即:新接收的要走访,有家庭纠纷的要走访,有生活困难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有疾病时要走访,以全面了解和核实矫正对象成长过程、犯罪史、心理特征、家庭背景、生活现状、思想动态等,并综合分析提出、调整、完善社区矫正思路,制定矫正计划和措施,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