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日程表”

31.01.2015  14:29

  中国江苏网1月31日讯:记者昨日从镇江新区获悉,《镇江新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将利用2015-2017三年时间对全区24个、112.45万平方米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实施内容包括综合环境整治、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等,改造工程共计投入4500万元,每年投入超过1000万元。

  《意见》明确,小区整治后由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保持物业管理长效,建设局作为主管部门牵头进行考核。对于整治后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小区,在属地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由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按规定做好物业和社区后续物业管理工作,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实施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对于整治后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小区,由属地街道服务中心接收,按照有治安防范、有清扫保洁、有绿化养护、有物业维修、有停车管理的标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参照镇江市最低等级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新区老旧小区整治所需资金由新区和小区所在街道共同筹集,分级负担。新区财政和街道筹集比例为7:3。今年计划改造港中新村、谷阳新村等4个老小区,涉及面积52.18万平方米,重点包括绿化补栽、停车位改造、道路维修等改造内容。另外,将对港中新村等小区实施燃气入户改造,约4000余户百姓将获益。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