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开发区成为首家“双五”级档案单位

24.11.2016  21:34
       

  11月22日,镇江开发区法院通过江苏省档案工作“五星”级复查验收,成为全省法院系统首家“双五”级档案单位(江苏省档案工作“五星”级和江苏省数字档案室5A级)。

  2011年,镇江开发区法院成功创建江苏省五星级档案室,这次迎来了五年一次的复查验收。当天上午,省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李久林、档案科科长李兴银、市档案局业务处处长朱海蛟等一行复查评议该院“五星”级档案建设工作。

  在该院长卜士凡的陪同下,评审组一行先后查看了台账资料,检查了荣誉室、档案库房、档案管理中心调档室、诉讼服务中心窗口等,对该院档案建设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评审组还随机抽查了库存档案,对该院不断改善档案保管条件提出表扬。在诉讼服务中心,评审组要求档案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当事人等的阅档工作。

  评审会上,该院办公室主任钱晓龙汇报了五年来法院档案管理的情况、做法、成效。五年来,镇江开发区法院以服务审判、服务群众为工作理念,狠抓档案建设的投入,重视档案工作的考核管理,从组织领导、财力投入等方面严格要求,不断提高档案数字化水平和档案管理水平,实现了档案归档到管理的信息化、收集到应用的科学化。

  经过现场评议,镇江开发区法院顺利通过江苏省档案工作“五星”级复查验收。

  评审结束后,评审组建议该院进一步加大编研工作力度,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多层次的综合开发利用,希望继续做好档案规范化建设,保持在全市档案建设工作领先势头。

  评审组组长李久林指出,作为全省法院系统唯一一家“双五”级档案室,镇江开发区法院档案建设管理工作做得很好,领导重视,基础规范,业务扎实。他要求该院再接再厉,强化档案服务审判、服务群众等领域的全面应用。

  镇江开发区法院院长卜士凡指出,法院档案工作虽然取得不少成效,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他表示,要以此为契机,加以改进,进一步将档案建设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作者单位: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