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建立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16.01.2015 17:40
本文来源: 财政厅
镇江市建立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切实提高项目实施效益。
一是实施项目储备管理。 要求凡是由政府投资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将拟实施的项目向发改部门提出申请,经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联席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的必要性、合法性、建设条件、时序安排等进行论证后列入项目储备库。
二是编制年度预算计划。 每年7月,由财政等部门下发年度预算编制通知,各项目主管部门汇总并审核本部门下年度政府投资计划草案。财政及相关部门根据各主管部门上报的计划,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对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从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
财政部门提出当年度政府投资预算总规模和负债总规模并形成年度政府投资预算。项目年度计划和项目年度预算经联席会议会审后列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财政预算。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预算安排和融资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是加强招投标管理。 对列入储备库的项目及时办理项目建议书审批并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及时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核,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及概算审核的项目方可开展招投标。总投资500万以下的项目可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财政部门审批预算,不再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
四是重视项目评价。 财政等部门,将定期选取若干个已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对整个项目的实施决策过程、建设过程和运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评价,并做好评估结果的应用,为今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议。
本文来源: 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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