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制定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22.09.2015  09:01

  为全面规范古树名木调查、登记、鉴定、拍照、建档,准确掌握全市古树名木资源现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积极推进编制保护规划、制订保护措施、健全保护法规。9月21日,镇江市制定下发了《镇江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普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清全市古树名木资源基本情况;建立全市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古树名木动态监测体系;掌握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各地古树名木保护经验,为加强和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并成立了镇江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普查从2015年9月开始,到2016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方案》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绿委办普查工作具体负责人和各辖市区农委(社发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查工作及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绿委办,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事务。各辖市、区绿委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市、区内的普查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各辖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普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同时,各辖市、区要根据普查要求,组织专人收集史料,实地寻访古树名木后续资源分布及现状,为普查提供第一手资料。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普查的意义、方式和作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