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创新体制机制打出财政“生态牌”
镇江市将生态建设理念融入到财政改革发展之中,探索在支持经济社会建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中打出财政的“生态牌”。
一方面,保持“三个块”同时增长。一是在财政投入上“增一块”。 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财力倾斜力度,将每年新增财力的10%以上用于生态文明建设,集中投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治理以及低碳城市建设领域。 二是在社会资本上“引一块”。 强化财政、金融、产业政策融合,用市场化的思路,产业化的办法,鼓励、吸引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在对上争取上“筹一块”。 密切关注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等改革动向,重点加强对循环经济、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政策的研究应用,抓住机遇向上申报推介,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级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生态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财源优势。
另一方面,实现“四个化”目标。一是推动经济发展生态化。 注重从经济源头发现生态问题,通过财政杠杆撬动,吸引生产要素向产业“三集”发展、循环经济、生态农业以及淘汰落后产能集聚,推动产业提升“绿色指数”和质量效益。 二是实行生态补偿差别化。 结合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不同功能区实施差别化补偿,促进各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三是改变资金使用条块化。 整合生态领域的政府专项、税费返还、上级转移支付等全部财政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及突出问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同时,探索引入竞争立项、因素分析法进入资金分配环节,实现财政资金最优化配置。 四是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 鼓励专业化第三方运作生态建设工程,探索引入PPP等新型模式进入市政建设与维养环节,提高道路清洁、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建立良性化、可持续的筹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