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的实施意见》

15.09.2015  11:08

  组建镇江市教师发展学院,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体系,教师全员培训原则上5年一周期不少于450学时,开展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日前,镇江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在完善师德宣传教育机制,改进师德考核监督机制,健全师德激励惩处机制,从而努力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同时,还将创新教师专业培训机制。例如,严格执行校长、教师专业标准,完善教师培训体系,组建镇江市教师发展学院,建立健全教科研人员培养和考核机制,强化校本培训,加强专兼职教师培训队伍建设,建设镇江市教师研修网,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扩大教师国际化交流合作,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规范开展全市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优质课评比和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等活动,赛训结合、全面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尤其是通过深入实施“1358”工程(一年入门、三年过关、五年胜任、八年成才)和“青蓝工程”,鼓励教师参加学历进修等途径,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在更高的平台上,则要加强高端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以重一线、重实践、重业绩、有影响、能示范为标准,开辟教育高层次人才选聘及新时期教育家成长“绿色通道”。到2020年,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校外专家总数不低于学校岗位数的5%,职业学校的校外专家总数不低于学校岗位数的20%。
  《意见》还提出将着力创新教师管理评价机制。探索“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健全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改进教师公开招聘办法,创新教师聘用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荣誉制度。并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合理待遇。将把教师队伍建设发展性评价情况作为对各辖市区、市各相关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积极营造教师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