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四强化”确保购机补贴顺利实施

30.11.2016  17:06

  2016年,镇江市农机购置补贴严格按照省局《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文件要求,采取“品目管理、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坚持“四强化”,全面实施购机补贴政策。共实施中央及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4135.3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2075台套,受益农户2801户,带动农民投入1.34亿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都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并将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工作依据。

  二是强化规范实施。各级农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密切配合,规范实施。加强学习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各乡镇操作人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培训。各基层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按章实施、规范实施。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公开,做到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布补贴政策内容、购机流程、经销商名录、咨询投诉热线等信息。市、县开设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设补贴政策、补贴动态、资金规模进度、公开公示等几个栏目,确保广大群众都能实时了解补贴工作动态。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不发生违规操作,农机部门加强检查监督。自实施购置补贴工作以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规操作、套补资金、倒卖机具或违规经营现象,未接到有关购机补贴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