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京口:为社区矫正保驾护航

07.01.2015  01:14

  2013年,美籍华人张晋安(化名)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缓刑,在京口区象山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一年多来,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定期探望,关心其生活起居及思想动态。虽被限制出境造成工作停滞,但张晋安还是在检察官们的鼓励下找到了一份兼职翻译的工作,并正在计划寻找新的发展机会。 

  这是京口区检察院以“抓基础、抓特色、抓监督”为主线,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的剪影。 

  2014年以来,京口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共检察社区矫正罪犯入矫123名,解矫135名,纠正社区矫正违法违规25次,建议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人。 

  抓牢动态,保持矫正监督常态化。京口区检察院会同区法院、司法局,共同制定出台《京口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暂行办法》,细化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中的职责和衔接流程,进一步推动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建立“一帐三表”的检察动态档案,随时掌握近200名监外服刑矫正人员动态。 今年以来,京口区检察院协助辖区内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50余人次。 

  握准方向,推进矫正监督品牌化 。京口区检察院在区社区矫正中心设立“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率先实行社区矫正监督现场办公。通过与一线司法干部及社工直接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各类情况信息。同时,将全部矫正对象进行分类,不同类别的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提高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如针对暴力类罪犯多存在的性格暴躁冲动、人际交往困难等问题,组织“阅读感悟”和“书新生”等主题活动,帮助转变人生观和价值观;针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依托“雨露工作室”心理矫治平台,开展“传递温情”专项矫治活动,调整矫正对象的心理状态。  

  夯实根基,确保监督成效显著化。京口区检察院聚焦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强化监督交付列管、变更居住地等易发生脱漏管环节,减少脱漏管和重新犯罪隐患。如该院在掌握了缓刑罪犯倪荣(化名)存在脱离监管且被处4次警告仍无悔改的情况后,向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撤销倪荣缓刑并获法院裁定支持。针对检察中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及顽症,提出口头纠正意见,详细列明脱漏管、列而不管等突出问题,要求监管部门落实整改。  (杨钰  沈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