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对两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31.10.2014  16:28

  近日,经过六个月考察帮教,钟楼区检察院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在校未成年人蒋某、仲某正式宣布不起诉决定。 

  16岁的蒋某与仲某系在校大专生,因自己的手机在校被偷,为弥补损失,两人在学校宿舍先后共同盗窃6部手机,涉案价值达1万余元。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考虑到两人均系初犯、悔罪态度较好,且具有良好的帮教基础,钟楼区院于4月25日对两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六个月。 

    考察期内,钟楼区院“路俊琦工作室”干警与学校、家长签订了帮教责任书,通过电话、信件、社交软件等跟踪了解两人的学习生活情况,并开展帮教,收到明显效果。在钟楼区院对蒋某和仲某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两人表示会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用实际行动回馈大家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