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17.10.2016  23:08

今年以来,金湖县严格按照《2016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等省级文件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培训指导,严格督查监管,确保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顺利完成。截至目前,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016年金湖县三麦种植面积48.6万亩,申报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47.240483万亩,经县级第三方依法独立核查163269.15亩,核查率34.56%,扣减84.03亩;县财政农机组成两个联合抽查组对县级第三方核查结果进行了抽查,抽查6123.91亩,占第三方核查面积的3.75%,抽查覆盖每个镇;根据各镇核查比例等情况进行按比例扣减,最终全县扣减236.62亩,补助面积47.216821万亩,补助资金1180.420525万元;在金湖县政府网和金湖快报对补助资金进行了7天公示,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一折通或农商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