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糟蹋庄稼村民猎捕卖饭店 公安称违法(图)
野猪下山拱庄稼村民猎捕补损失
合浦县林业公安称,此举已违反相关法规
被抓获关在笼子里的野猪。网友供图
近日,合浦县十字乡细廉陂火通岭附近,有野猪出没,地里的庄稼被偷吃和毁坏。村民组成狩猎队,对野猪进行捕捉,卖给当地饭店。林业部门称,村民的做法已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
庄稼被野猪拱了
11月6日,合浦一名网友“心跳”在本地多个网站发出帖子,称6日下午3时,在合浦县十字乡细廉陂火通岭附近,几个村民组成了一支狩猎队伍,在当地的山林中围捕3只野猪。
从帖子的附图上可以看到,有两只棕黄色的野猪关在了铁笼里,其中一只口中泛着淡淡的血迹,似乎已经奄奄一息。在一旁,几个村民正在休憩,从中可以清楚的看见一个站立的村民的手掌十分鲜红,似乎是某种液体附着在手掌之上。据发帖人介绍,在当天的围捕过程中,有村民受伤。
11日,南国早报记者与发帖人取得联系。据网友“心跳”介绍,11月6日,他驾车经过火通岭附近,远远便听见野猪的哀嚎声,随后下车查看。在与村民聊天中得知,最近村中农田种植的木薯已经成熟,野猪开始成群结队的下山来偷吃庄稼。索性,村民自发组织了一支狩猎队伍,在地里设置捕夹,然后再将捕获的野猪卖给附近的饭店。当日,3只野猪共售得1万多元钱。
捕猎野猪违法
记者从当地林业部门了解到,在火通岭附近确实有野猪出没。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近几年,随着合浦生态环境逐渐改善,野猪的数量呈现递增的趋势。在合浦曲樟、常乐、石湾等乡镇,村民都陆续发现过野猪的身影和足迹。
据介绍,野猪虽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同样受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
而对于村民私自捕杀野猪的行为,合浦林业局林政股工作人员陈承明解释称,该做法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野猪毁坏了当地农作物,建议村民要通过正规途径去解决问题。”此外,猎捕须向林业部门申报,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野猪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陈承明介绍,针对野生动物毁坏农作物这一块,目前合浦还没有建立相关的补偿机制。因此,不少村民私底下都会通过捕杀售卖的形式,以此来弥补庄稼的损失。
一名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估计是天气转冷,山上的食物逐渐匮乏,野猪才会跑下山来找吃的,“其实,野猪是一种性情胆小的动物,而且嗅觉灵敏。在方圆1公里内,只要发现有人类靠近,他们都会主动逃离。”他称,野猪下山找吃的,村民只需驱赶就行,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合浦讯(见习记者吕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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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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